设计原则

重新认识面向对象

  • 隔离变化

    从宏观层面上来看,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能适应软件的变化, 能将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减为最小

  • 各司其职

    从微观层面来看,面向对象的方式更强调各个类的责任

    由于需求变化导致的新增类型不应该影响原来类型的实现

  • 对象是什么

   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,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

    从规格层面讲,对象是一系列可被使用的公共接口

    从概念层面讲,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

八大面向对象设计原则

  1. 依赖倒置原则(DIP)

    • 高层模块(稳定)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(变化),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(稳定)
    • 抽象(稳定)不应该依赖与实现细节(变化),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与抽象(稳定) 依赖倒置
  2. 开闭原则(OCP)

    • 对扩展开放,对更改封闭
    • 类模块应该可扩展,但是不可修改
  3. 单一职责原则(SRP)

    •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原因
    •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
  4. 里式替换原则(LSP)

    •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(IS—A)
    •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
      • 如果我是你的子类那么所有需要父类的地方我都可以传过去。
  5. 接口隔离原则(ISP)

    •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他们不用的方法
    •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
      1. 所谓小就是不必要的方法不要public出去,如果子类就使用protect修饰; 如果本类使用就private修饰。因为public出去你就需要维护。
  6.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,而不是类继承

    • 类继承通常为“白箱复用”,对象组合通常为“黑箱复用”
    •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,子类父类耦合度高
    •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的定义的接口。耦合度低
  7. 封装变化点

    •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,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的一侧进行修改,而不会对另一侧有影响
  8. 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

    •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,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
    •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,只需知道对象的接口
    •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从而实现“高内聚低耦合”的类型设计方案